据了解,有关“元旦起加班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83天折算”的说法,是基于国家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改后,每月制度工作日发生了变化。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指出,国家原先公布平均每月工作时间折算数时,只公布结果是20.92天,并没有公布计算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流传的按20.83天折算是没有依据的。
根据规定,元旦是国定假日,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如果12月30日和31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调整为休息日,员工被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链接]
元旦加班费计算方法
2008年1月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2007年12月30日、3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果合同约定月工资的,约定的月工资就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合同没有约定的,月实得收入打七折就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谢克伟)
来源:新闻晨报
成功之路 失败经历 人在职场 心情感悟技巧方法 晋升有道 职场宝典 论坛原创丽人攻略 白领故事 经管案例 经营之道客户沟通 职场人际 沟通宝典 客户管理管理阅览 人力管理 名企人力 财务管理管理真经 求职攻略 培训宝典 求职新闻职场测试 面试宝典 管理专题 热讯排行最新职场资讯 商务文档火热下载 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