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采购合同有玄机

   2011-05-26 67

    编者按:诚如上篇所述,包装化学厣J企业的合同有着明显的行业特殊性,如何通过科学签订合同达到规范交易秩序、维护自身权利的目的,是业界非常关注的一个课题。《印刷经理人》邀请了一位在包装印刷企业从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士来分析这个问题。作者将印厣J企业的生产经营合同分为物料(包括设备)采购、生产外发(俗称转单)、市场营销5大类,并按照这种分类逐类撰文进行讨论,与读者分享印刷企业合同管理的经验,本刊将连续登载。

    包装印刷企业因产品生产实际情况需采购包括纸张 油墨、化学、光油等一多种物料 其中 纸张是印刷企业用量最大的基材, 集中反映了包装印刷企业物料采购的特征。我们就以纸张采购为例, 了解一下包装印刷企业物料采购业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验收标准要严格由于客户需求不同,作为印刷载体的纸张必须满足不同产品的特殊品质要求,因此业界通常采取合同条款约定及产品签样的方式来确认纸张采购业务中的交货标准。现代高速印刷设备产能可观 在大批量投料生产之前 应先对纸张与油墨等辅助材料适性匹配的情况进行了解, 通过小批次试印,对印成品进行检验.达到品质要求后方可确定纸品样张, 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的纸品样张作为交货的实物标准并成为合同的重要附件之一。

    这样操作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有例可证:包装印刷企业A公司因一款包装盒订单生产的需要,向纸张供应商B公司订购一批坑纸, 双方以签样形式确立了交货验收标准。批量投入生产时,却出现成品包装盒承重不足的情况。经检测发现 坑纸材料的耐破度指标与签样指标差距很大 而这正是印成品不达标的重要原因。据此 A公司向B公司提出退货及索赔 B公司虽然辩称其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但最终仍接收了对整批次坑纸的退货处理, 并承担了交货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与通常货物交易方式有所不同 样纸实物的性能指标成为了基本验收标准.而非通常情况下我们因循的验收准则国家标准一行业标准一企业标准。这一点正是包装印刷行业特殊性造就的.包装印刷企业在拟订此类合同条款时可设置加强条款实物样品指标与货物质量说明的交货标准存在差异的.验收标准以较高者为准。只有这样 在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纸张供应商才无法以其产品虽然与样品指标有差距,但完全符合国标作为抗辩理由。

    验收程序须明确

    现代印刷业使用的纸品门类繁多,许多纸品如金卡纸 镭射纸等本身也属于复合材料,有着较为复杂的中间加工过程。在使用这些材料进行印品加工出现质量故障时 供需双方往往对故障原因产生严重争议。针对这种情况.明确验收程序是杜绝纠纷的一个最重要的手段。

    箱盒类包装印刷品通常要经过烫印、模切 折(糊)盒装订几道工艺而最后一道工艺常常是在客户进行商品包装时才得以完成的。这个过程中 纸张不仅要满足平面印刷过程中油墨附着的要求 耐破度、抗张强度等物理性能也是重要品质指标 否则成品折角会出现爆膜等故障特征并在立体装订时显现。由于前面所述工艺的原因 包装印刷企业向其终端客户交货时这些包装印刷品多为半成品的平面印张形态 这时许多纸张质量隐患还不一定能够及时发现 直到印成品由终端客户使用后才最终暴露。这样的实例也不少见:包装印刷企业A公司为烟厂客户B公司加工一批烟包类产品 向纸张加工企业C公司订购了一批金卡纸。A公司首先对纸张进行了目测检试 初步发现了部分纸张存在色相偏差.对这一部分货物做了退货处理,其余投料生产成为平面印张。然而,在交货至烟厂客户并上机折盒包装时 烟厂发现部分印品出现了爆膜和刀IZl脱墨的情况,遂提出索赔。经ABC三方共同进行质量故障分析,确认金卡纸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原纸与铝箔及涂膜复合牢固度不够,导致了以金卡纸作为基材生产的印品出现了质量故障。AC两公司就此进行协商,最终 C公司承诺承担相关质量赔偿责任。

    这个案例反映了采购业务应遵循的标准业务流程:签订合同前 供需双方对纸张和其他印材的适性进行谨慎试检 确认交货样品及主要性能数据标准;合同签订时.包装印刷企业对于验收程序应主张其一直延伸到企业向终端客户交货的环节。合同条款应具体明确为:卖方(纸张供应商)实际交货时买方对交货质量进行初检 并在生产过程中直至向终端客户交付使用时进行实检,如因卖方纸张质量不合格造成买方产品质量故障 损失均由卖方来承担。

    责任范围应约定

    对于相当多的高档包装印刷类产品 有一个极大的特殊性 就是当印成品质量缺陷比例达到一个直观上也许并不突出的限额时(多数在10% 以下),整批次产品将在终端客户处被判定报废并销毁 而无法以挑拣使用的方法利用合格品,这在业界已成为惯例 究其原因在于:作为外包装产品(例如烟包),它的质量不合格会导致所包装的内商品(香烟)也无法实现正常销售,尽管外包装品不合格比例极低,但如果计算了内商品的价值,损失数额就会急剧放大。为避免损失增加,只能判定整批次报废。由于外包装盒往往还涉及客户商标权益问题 因而对报废品只能做整批次销毁处理的无奈选择。

    如果判定系因纸张基材质量不合格原因导致印成品批次质量缺陷,那么相关赔偿责任自然就应由纸张供应商来最终承担 而赔偿范围则应确定为整个批次的产品价值,其中包括印品原辅材料的采购成本及印刷加工附加值 对于这一点也非常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我们继续关注上一案例:在烟厂客户B公司对包装印刷企业A公司加工的平面印张进行折盒包装使用时 经检测确认交货不合格率超过1 0% ,因此判定批次产品报废并作销毁。为此,A公司向自己的上游供应商进行索赔 而c公司虽认可其产品质量缺陷 却对于损失范围及赔偿责任如何承担与A公司产生重大争议。

    出现这种情况 是由于业务操作流程不尽规范造成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交货质量保证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并严格按照规范业务流程操作 包装印刷企业在接到终端客户关于批次质量故障的通报后 立即就缺陷印品进行检测。如判定系纸张基材质量不合格原因造成 及时知会纸张供应商 与其共同就故障原因及损失数额进行确认后,再行由终端客户对判定为批次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行销毁处理 那么就不会出现上述各执一词的局面了。

    上述原则和方法同样适用于对于诸如油墨、化学等其他印刷材料的采购合同签订前均应重点了解物料与其他印刷基材及辅材的适性匹配情况 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当的物料品种。此外 包装印刷产品对于化学物质的安全化学性能多数有着严格要求 这些要求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列示。

    

    转载自:中国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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