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强制性国标修改包装规定

   2011-06-04 54
核心提示: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推进处昨天发布消息称,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共同协商,对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推进处昨天发布消息称,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共同协商,对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我国《月饼》强制性标准中关于包装容积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采纳了该修改建议,而该修改建议的正式实施将给企业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参考标准。

  原来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包装材料的总容积是这样规定的: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位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

  修改后的新规定是: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立方厘米;包装材质应符合环保要求及食品卫生要求。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推进处负责人郑传钰介绍,从5月份开始,月饼生产企业开始预定包材,原规定不论是对企业还是今后的执法检查来讲,实际操作都存在很大的难度。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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