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美国食品包装的要求(上)

   2011-06-07 294
核心提示:1 欧盟美国食品包装概况 2 欧盟(欧共体)关于食品包装的技术法规   2.1 76/211/E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按确定的重量或容量预

1 欧盟美国食品包装概况

2 欧盟(欧共体)关于食品包装的技术法规

  2.1 76/211/E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按确定的重量或容量预包装产品的法律的理事会指令

  该指令是比较实用和覆盖面广的技术法规。按确定的重量或容量,指包装或标签标示的量。范围在不小于5g或5ml,不大于10kg或10L之间。实际的量允许有误差,但有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属于基本要求的范畴,由指令直接规定产品的质和量是顺理成章的。

  2.2 90/496/EEC和2003/120/EC 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

  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和关于90/496/EEC食品营养标签的修正案,是对营养食品的基本要求。规范的标签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首要条件。关于一般食品标签见第五章。

  2.3 89/109/EEC、2002/72/EC 等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理事会指令

  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主要受关注的是塑料,其次是纸。在欧盟,玻璃和金属被认为是惰性的(实际上是这方面的技术成熟)。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欧盟的相关法令很多。

  89/109/EEC提出了总体要求,其中有两个具体的转移类型,允许透过极限为60mg/1kg(60mg的任何物质、1kg的食品)。2002/72/EC的颁布,全部取代了90/128/EEC和7个修正案,并且修订了2002/17/EC,对转移采取了与89/109/EEC不同的量纲,并且特别关注与薄膜复合的材料,允许透过极限为10mg/dm²(10mg的任何物质、1dm²的包装材料)。82/711/EEC中规定了测试方法。

  欧盟法令对PVC没有规定具体的转移量,但78/142/EEC规定了食品包装材料氯乙烯单体允许量为0.701mg/kg,80/766/EEC规定了检测方法。

见附录8、附录9、附录10、附录11和第五章。

  2.4 一般食品标签

  2000/13/EC 中规定的一般食品标签:
Colour 颜色 Preservative 防腐剂
Antioxidant 抗氧化剂 Emulsifier 乳化剂
Thickener 浓缩剂 Gelling agent 胶凝剂
Stabiliser 稳定剂 Flavour enhancer 调味剂
Acid 酸 Acidity regulator 酸度调整
Anti-caking agent 抗粘结剂 Modified starch(1) 改性淀粉
Sweetener 甜味料 Raising agent 提味剂
Anti-foaming agent 抗泡沫剂 Glazing agent 光泽剂
Emulsifying salts(2) 乳化盐 Flour treatment agent 面粉处理剂
Firming agent 稳固剂 Humectant 保湿剂
Bulking agent 膨胀剂 Propellent gas 压缩气体(含)
  注1 特殊的名称,基本要求未规定需要指明。
  注2 仅指干酪和干酪产品的加工过程中的。

  3 美国关于食品包装的技术法规
  3.1 《公示法案》(Model Legislation)

  2004年10月美国官方正式公布修订的公示法案《包装中的毒物》(Toxics in packaging),该法案持有与欧共体相同的观点,规定了与欧盟94/62/EC和其修正案2004/12/EC相同的技术指标,提出了特殊的规定。鉴于重要,摘录如下:

  第2条 本法案认为并宣布 :
  a 处理固体废弃物可能造成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大范围的危害;
  b 包装(废弃物)占所有固体废弃物流很大的比例;
  c 在焚烧包装废弃物时,包装所含的重金属中的一部分很可能随焚烧时的飞灰散发或残留在废渣中,而后废渣在填埋场形成渗滤;
  d 铅、汞、镉和六价铬受到特殊关注是基于现有的科学和医学的理论;
  e 就减少包装废弃物的危害而论,排除包装上添加的重金属是可取的首要措施;
  并且
  f 本法案的目标旨在减少危害的同时不妨碍或阻止在包装及其辅助物的产品中广泛使用再循环材料。
  第4条 禁令的延迟时间及对应总量
  c 任何包装或包装辅助物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总量不应超出以下规定:
  本法案生效二年后低于重量的0.06%(0.6g/kg);
  本法案生效三年后低于重量的0.025%(0.25g/kg);和
  本法案生效四年后低于重量的0.01%(0.1g/kg)。
  第5条 免除
  g 玻璃形态的玻璃或陶瓷包装或包装成分,当样品预期依照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C1606-04并依照美国EPA毒性过滤程序的测试方法和公布于SW 846第3 版中评估固体废料的测试方法测试时,镉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一(1mg/kg), 六价铬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五(5mg/kg),铅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五(5mg/kg)。在本规定中不应出现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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