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182.2-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性能检验的内容、方法及合格判定规则。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允许使用的下列包装:
1.2.1 新设计制造的包装。
1.2.2 经修复的包装。
1.2.3 包装性能周期检验。
1.2.4 包装设计模式、生产工艺或材质任一项变更时。
1.2.5 全国性包装检测鉴定。
1.2.6 对包装质量发生争议需进行仲裁时。
2 引用标准
《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ZB A87 001.2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性能检验
GB 4857.5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方法
GB 4857.3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堆码试验方法
GB 3538 运输包装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GB 325 包装容器 钢桶
3 技术要求
包装钢桶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GB 325规定要求,漆膜的附着力符合附录A2规定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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