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

   2011-06-04 74
核心提示:GB 18006.1-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主要类型、基本技术要求、外观和 使用性能、卫生要求、降解性能、检
GB 18006.1-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主要类型、基本技术要求、外观和 使用性能、卫生要求、降解性能、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志、包装、 运输、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光-生物降解性材料或生物降解性材料生产的一次性餐 饮具。一次性可浆解方便面碗的耐温性能、卫生要求及降解性能也应符合 本标准。
2 引用标准(略)
3 定义(略)
4 产品分类
  按降解方式、原材料和生产工艺可分以下两大类、五种类型:
4.1 生物降解性材料类:
(1)纸制(纸板涂膜型、纸浆模塑型)
(2)植物纤维模塑型(冷压、热压及发泡型)
(3)食用粉模塑型
4.2 光-生物降解性材料类:光-生物降解塑料(非发泡)型
5 基本技术要求
5.1 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环境保护法规、 标准的原材料制作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局。
5.2 所用助剂及内涂料的品种、使用范围及用量必须符合GB 9685规定。使 用进口助剂及内涂料,也必须符合我国规定的品种和质量标准;首次在我国 使用的新产品或进口产品,用前必须依据国家现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备好 所需资料和证明办理审批手续。
5.3 不得使用以下原材料、助剂、涂料及化学制剂制作、加工一次性可降解 餐饮具。
 a)未经去污染处理的天然材料及其粗加工品;
 b)失效变质、霉变或被污染;
 c)有害物质含量不符合卫生标准;
 d)回收再生材料;
 e)荧光增白剂。
5.4 成品废弃物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降解性能外,还应具有回收价值、便于 再生利用,或便于卫生填埋及高温堆肥处理。
6 成品外观及使用性能
6.1 成品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正常色泽,无异味;
 b)表面平整洁净、质地均匀、无划痕,无皱折、剥离,无破裂及穿孔;
 c)表面无油污、尘土、霉变及其他异物;
 d)边缘光滑、规整。带盖品盖合方便平整,反弹性盖应可别扣。
6.2成品使用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使用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 01 容积偏差% ±5 02 耐温试验(95℃±5℃的油、水,60℃环境恒温30min) 无变形、起皮、起皱,无阴渗、漏 03 餐局负重试验(室温下负重3kg) 高度变化≤5% 04 盖体对折试验15次 无断裂 05 跌落试验1次 无裂损 06 天然材料制品含水量,% ≤7
7 卫生要求
7.1 光-生物降解性材料餐饮具,其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应塑料成型品的国家现行卫生标准。
7.2 生物降解性材料餐饮具,其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生物降解性材料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类型及指标要求 纸板涂膜 纸浆模塑 植物纤维模型 食用粉模塑 01 蒸发残渣
mg/L 水,60℃,2h ≤30 正己烷,20℃,2h ≤30 4%乙酸,60℃,2h ≤30 65%乙醇,20℃,2h ≤30 02 高锰酸钾消耗量
(蒸馏水,60℃,2h),mg/L ≤10 - 03 重金属
(4%醋酸,
60℃,2h) 以Pb计,mg/L ≤1 以As计,mg/kg ≤1 以Cd计,mg/L - ≤0.2 - 04 荧光性物质(254nm及365nm) 任何一份100cm2样品荧光面积不得大于5cm2 05 甲苯二胺(4%乙酸),mg/L ≤0.004 - 06 氟(蒸馏水,60℃,2h),mg/L - 0.2 - 07 有机磷农药残留,mg - 符合附录A - 08 黄曲霉素B1,μg/kg - ≤5 09 苯并(a)芘,μg/kg - ≤5 10 脱色试验 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阴性 乙醇 阴性 浸泡液 阴性
7.3 出厂合格品的细菌指标应符合GB 14934要求,霉菌计数不得大于50个/g。
8 降解性能
8.1 光-生物降解性材料餐饮具,其降解性能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光-生物降解性材料餐饮具降解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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