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1月22日发布2005年 第53号公告,最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一次性餐具》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一次性餐具(HJ/T 202-2005)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飞碟靶(HJ/T 203-2005)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纸制品(HJ/T 205-2005)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T 209-2005)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软饮料(HJ/T 210-2005)
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一次性餐具(HBC 1-2001)
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飞碟靶(HBC 9-2001)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纸制品(HJBZ 5-2000)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BZ 12-2000)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软饮料(HJBZ 13-1996)
信息来源:国家环保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