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2011-06-04 69
核心提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国 家 标 准 GB 14942─94Hygienic standard for polycarbona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国 家 标 准 GB 14942─94 Hygienic standard for polycarbonate products used as food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material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碳酸酯成型品的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包装用聚碳酸酯树脂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食品工业用设备、器具等各种成型品(不宜接触含高浓度乙醇的食品)。   2 引用标准   GB 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69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指标   外观应光滑透明,不得有气泡、杂质、污点。   浸泡液(蒸馏水、4%乙酸、20%乙醇及正己烷)应无色、无异味、无异臭。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指标 蒸发残渣,mg/L 蒸馏水≤ 30 4%乙酸≤ 30 正己烷≤ 30 20%乙醇≤ 30 高锰酸钾消耗量,mg/L 蒸馏水≤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1-24批准 1994-08-01实施    GB 14942-94 续表 项  目   指  标 酚,mg/L 蒸馏水 ≤ 0.05 重金属(以Pb计),mg/L 4%乙酸 ≤ 1 脱色试验 乙醇 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阴性 浸泡液 阴性 阴性   4 检验方法   4.1 取样方法
  按产品数量的0.1‰抽取检验样品,小批量生产每次取样量不少于10件,分别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其中半数供检验用,另半数保存两个月,备作仲裁用。   4.2 浸泡条件   4.2.1 蒸馏水,4%乙酸、20%乙醇:95±5℃浸泡6h。   4.2.2 正己烷:常温(20±5℃)浸泡6h。
  以上浸泡液接触面积每平方厘米加2mL,否则在容器中加入浸泡液三分之二至五分之四容器容积,分析结果折算为每平方厘米2mL浸泡液计。
  4.3 蒸发残渣
  样品浸泡后,按GB 5009.60中蒸发残渣操作。   4.4 高锰酸钾消耗量
  样品经蒸馏水浸泡后,按GB 5009.60中高锰酸钾消耗量操作。   4.5 酚
  样品经蒸馏水浸泡后,按GB 5009.69中游离酚操作。   4.6 重金属
  样品经4%乙酸浸泡后,按GB 5009.60中重金属操作。   4.7 脱色试验
  按GB 5009.60中脱色试验操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杭州和宁波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振华、陈筱君、叶鹿鸣、朱惠芬、张维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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