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钢桶分为Ⅰ、Ⅱ、Ⅲ级。
5.1.2 钢桶的公称容量和结构尺寸应符合4.2.1和4.2.2 的规定。
5.1.3 桶身、桶顶和桶底均由整张薄钢板制成,不允许拼接。
5.1.4 桶身焊缝采用电阻焊焊接。
5.1.5 桶身型式采用下列规定的一种:
a). 具有2道环筋;
b). 两端具有3~7道波纹;
c). 具有2道环筋,环筋至桶顶、环筋至桶底之间具有3~7道波纹。
桶身型式根据用户要求可以商定。
5.1.6 桶身与桶顶、桶底的卷封按需要充填密封填料,其型式可采用下列规定的一种:
a). 二重平卷边;
b). 二重圆卷边;
c). 三重圆卷边。
5.1.7 桶顶上应根据开口型式设置封闭器。
5.1.7.1 小开口钢桶可采用下列的一种:
a). 螺旋式注入口封闭器一个;
b). 螺旋式注入口和透气口封闭器各一个。
5.1.7.2 中开口钢桶可采用下列的一种:
a). 揿压式封闭器;
b). 螺栓压紧式封闭器;
c). 螺旋顶压式封闭器。
5.1.7.3 直开口及开口缩颈钢桶可采用下列的一种:
a). 螺栓型封闭箍;
b). 杠杆式封闭箍。
5.1.8 钢桶内外表面按需要涂镀保护层。
5.2 性能要求
性能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当拟装物的相对密度(ρ)不超过1.2g/cm3时,跌落高度见表5,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