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58.788
GB 9174-88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ransport packages of general cargo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一般货物运输包装的总要求、类型、技术要求和鉴定检查的性能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所承运的一般货物运输包装。不包括危险货物、鲜活易腐货物和单件货物重量超过本标准规定重量以外的运输包装。
产品运输包装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2 总则
2.1 货物运输包装是以运输储存为主要目的的包装,必须具有保障货物安全、便于装卸储运、加速交接点验等功能。
2.2 货物运输包装应符合科学、牢固、经济、美观的要求。
2.3 货物运输包装应确保在正常的流通过程中,能抗御环境条件的影响而不发生破损、损坏等现象,保证安全、完整、迅速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
2.4 货物运输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和容器,均应符合国内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无标准的材料和容器须经试验验证,其性能可以满足流通环境条件的要求。
2.5 货物运输包装应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和提出试验结果评定,并逐步推行合格证制度。
2.6 货物运输包装应完整、成型。内装货物应均布装载、压缩体积、排摆整齐、衬垫适宜、内货固定、重心位置尽量居中靠下。
2.7 根据货物的特性及搬运、装卸、运输、仓储等流通环境条件,选用带有防护装置的包装。如防震、防盗、防雨、防潮、防锈、防霉、防尘等防护包装。
2.8 货物运输包装的封口必须严密牢固,对体轻、件小、易丢失的货物应选用胶带封合、钉合或全粘合加胶带封口加固。根据化物的品名、体积、特性、重量、长度和运输方式的要求,选用钢带、塑料捆扎带或麻绳等,进行二道、三道、十字、双十字、井字、双井字等型式的捆扎加固。捆扎带应搭接牢固、松紧适度、平整不扭,不得少于2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