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和ISO14004标准修订已进入草案阶段。新标准预计将在2004年底正式出版。修订版标准中条款4和ISO14001基本内容上有比较大的变化。同时发生变化的包括标准介绍、定义以及附录A和附录B。具体如下:
4.1 总要求:增加组织“明确其如何满足要求”的短语,使组织能够积极、主动地检查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4.2 环境方针:在第一句“环境方针”后增加“在明确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活动,产品或服务”更改为“活动,产品和服务”,强调组织无权将其产品或服务排除于环境管理体系之外。
4.3.2 法律和其他要求:标题缩进两个词变为“明确是否这些要求适用”,最后一句变为“应确保法律和其他要求……”。法律要求则变更为“法律环境和组织应满足的其他要求”。这一变化体现了明确如何使法律和其他要求符合环境因素的需求。
4.4.3 沟通、交流:最后一段更改为“组织应决定是否与外部进行重要环境因素沟通,并使其决定文件化。如果决定进行外部沟通,那么组织应建立相应渠道。”
4.4.5 文件控制:内容上大量变化的目的就是使子条款与ISO9000标准更加融合。该条款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其环境管理体系需要的文件控制系统,而不仅仅局限于标准所要求的文件控制。
4.5.3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这一条款的变化重在强调纠正措施所引起的预防措施,表明不符合是对要求的不满意。除了条款名称的变化,其他修改的内容包括“a)明确措施以消除产生潜在不符合的原因,预防其发生”;第三段“减轻”后面增加了“预防”。
4.6 管理评审:对管理评审进行重新描述,使其与ISO90001:2000保持一致。
上述变化以及建议的变更都包含在草案文件,目前已呈递与所有的ISO成员组织评审、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