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200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标准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该标准是山东省制定的第一个行业性污染物标准,也是我国第一个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引导性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如何,一直是各级环保局、行业主管部门和造纸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标准实施后,省环保局组织对39家造纸企业进行了环保执法检查,经实际监测, 85%的企业都能达到第一时段标准值的要求(有的企业已经率先达到了第二时段的排放限值);并且各企业都按照标准的要求制定达标计划,主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加大污染治理的力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排污量。
该标准的实施,必将会进一步推动山东省造纸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步伐,为我省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