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包装回收新规定

   2011-06-04 71
核心提示:  据媒体报道,从2003年1月1日起,德国政府开始实行环保新规定:向购买不可再生材料包装的矿泉水、啤酒以及软饮料产品的顾客,

  据媒体报道,从2003年1月1日起,德国政府开始实行环保新规定:向购买不可再生材料包装的矿泉水、啤酒以及软饮料产品的顾客,征收强制性押金。顾客只有在喝完饮品后将空包装瓶罐送回到当初购买的店家,才可以退还押金。

  这次出台的新法规旨在鼓励制造厂商使用可再生性包装材料。出乎意料,这些强制性措施却因为创意过于前卫、激进,为消费者和商家带来始料不及的一些麻烦。一些商店为防止有人混水摸鱼,要求顾客在领取押金前必须先出示购物小票。另外一些商店则决定不再出售这些将给他们带来麻烦的、收取强制性押金的啤酒之类的饮品,否则他们的店铺很快就会堆满瓶瓶罐罐的包装废物。据德国全国零售商协会统计,目前德国全国已经有大约14000家商店表示,将停止出售交押金饮品名单上的所有产品。据悉,有关方面正在进行协调工作,以减少新规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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