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日前就果袋市场的管理下发通知,实行果袋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通知要求,凡在渭南市内从事果袋生产的企业和个人,应到市质量技术部门申请检验,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上市销售的果袋产品,应经市果业管理局安排进行田间试用,未经田间试用的果袋产品一律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凡不符合陕西省和当地果业发展政策,不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和省市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进入渭南,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膜袋。各县市果业、工商行政部门要对果袋经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登记备案,经营者到县级果业主管部门办理市果业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果袋经营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