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欧洲榛及马氏榛培植出的各种带有壳榛子及其无壳或皮杂交品种,其外观及包装标记方面应满足以下规定方可进入欧盟市场。
外观方面的规定
A、均匀
每件包装量必须均匀,且只能含有同一产地、质量、品种或销售式样及尺寸的榛子(如限定尺寸)。
B、包装
榛子必须以适当保护产品的方式包装。
包装内必须使用能避免引起产品内外部损伤的清洁材料。当用无毒墨水或胶水印刷或贴标签时,允许使用印有商业规格的材料,特别是纸或加盖图章。包装必须无任何异物。
C、展示
榛仁必须放入袋子或坚实容器内展示。
标记方面的规定
每件包装标记必须明显、不易擦掉、清晰可见。
A、鉴别
包装商及/或发货人:姓名及地址或官方批发或认可的编码标志。但使用编码标志时,必须在紧靠编码的标志边注明“包装商及/或发货人”的名称(或同样大小的缩语)。
B、产品性能
如从外表无法看到内容物时,注明“榛子”;
注明品种或商业类别,“特级”和“一级”(三级可选择);
C、产品的产地
产地国及有选择性地注明生长地区或国家,地区或地方名称。
贸易规格
等级-尺寸表示如下:
最小及最大直径(筛分)或=以“=↑”或“=+”或“+”表示最小直径,或以“=↓”或“=-”表示最大直径(筛选)。
-尺寸名称(可选)
-“最好于X X 前”的后面注明日期(可选)
-净重
-收获年(可选)
官方管理标志(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