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办法》已于今年2月出台,其核心内容是“被动保护”,此规定与当前国际通用做法一致。
所谓“被动保护”是指,国家判定一个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主要看之前此商标有那些受侵害记录,是否值得跨类别保护。如果受害记录较多,经审查批准,则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
目前中国商标注册和保护方法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如在美国是实行“使用在先”的办法。而中国则以“申请在先”,“注册在先”为主,兼顾“使用在先”。因此,一些老字号在驰名商标方面的作为受限制,常引发商标纠纷。《驰名商标认定办法》将以“被动保护”为原则,利于解决该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