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行业标准项目的计划工作,现将编制2003年国家经贸委委管工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编制原则
1. 编制行业标准项目(制定或修订)计划要有利于实施工业规划、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引导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与国际惯例接轨、增强国际贸易;
2. 要突出加入世贸组织(WTO)行业急需的标准项目,列入制修订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的范围和内容要符合WTO/TBT的相关规定;
3. 制修订行业标准项目的立项工作要根据行业对标准的需求情况,做到立项合理,重点突出,分步分阶段量力而行、逐步实施。
4. 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制修订所需的费用起草单位自筹解决。
二. 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编制重点
1. 应对我国“入世”急需的标准项目,特别应突出与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的标准项目;
2.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展市场体系需要的标准项目;
3. 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保护资源的标准项目;
4. 国家“十五”计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产品、重大装备及先进设计、工艺技术标准项目;
5. 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标准项目;
6. 1995年以前的行业标准需要修订的项目;
7. 凡涉及国家安全的、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环境的、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防止欺诈的标准项目,可制定强制性行业标准(或技术法规、规则)。
三. 报送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情况,认真做好标准项目的筛选工作;
2. 凡申报标准项目计划都应认真填写《推荐性/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及《推荐性/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表式附后);
3. 强制性行业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分类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将你单位2003年度制定、修订行业标准任务书及汇总表一式三份于2002年11月15日以前报送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技术开发部。
四. 填表要求:
1. 本任务书用钢笔填写或打字,字迹工整。
2. 凡属系列标准,应按标准个数逐个填写。
3. 本表可复印。如本表不够用,可另附页。
五. 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技术开发部
联 系人:车相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10层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816688—3121
传 真:010—65813489
BP机(汉显):010—96500呼520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