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行业关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制定

   2011-06-04 47
核心提示: 近日,为协助国家质检总局做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市场准入工作,根据饮料企业反映的意见,针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作

近日,为协助国家质检总局做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市场准入工作,根据饮料企业反映的意见,针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实际申报中存在的问题,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在京召开了由饮料企业、PET 制瓶企业等近20 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负责该项工作的于薇高工、郭向丹同志以及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作市场准入专业委员会负责细则起草工作的王朝晖博士到会指导。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赵亚利主持了此次会议。可口可乐、娃哈哈、汇源、乐百氏、农夫山泉、雀巢、康师傅、今麦郎、云南大山等饮料企业,珠海中富、上海紫江等包装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赵亚利秘书长指出,包装容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饮料行业积极支持政府对包装容器的质量监管。PET 瓶包装占到饮料总产量的80%,PET 瓶的生产和供应在饮料行业呈现了多种模式,PET 瓶的规格又多种多样,因此《细则》及实施对饮料行业的影响极为重大。今天组织召开这样的会议,希望大家把与本企业和行业相关的问题提出来。政府在这项工作上采取了认真、负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态度,协会、企业应给予积极配合。

参加座谈会的企业代表一致表示《细则》对企业的重要性,针对《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饮料用PET 瓶连线生产或外购瓶坯或外购瓶子多种生产模式;鉴于原有PET 塑料瓶标准过于落后;鉴于饮料牵涉到瓶盖、瓶身、内容物三个许可证号等问题,集中讨论了:《细则》的审查项目和指标应以保证食品安全为主线;《细则》中实地核查办法以及认证单元方面如何区别对待连线饮料生产企业和容器生产企业;PET 塑料瓶垂直载压、跌落性能指标值的确定;“QS”的标注问题、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权威检测机构的名单等方面。

于薇表示,包装容器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合理监管企业,《细则》的制定也不会是一成不变,从总局到她本人都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有建设性的、积极的建议,尤其像饮料协会这样召集企业,有组织、有系统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属于各行业首例,方式和效果都会很好,希望这样的声音可以持续下去,也希望协会与企业能够协助政府不断完善该项工作。

会议结束时,王朝晖高工强调了《细则》的动态调整特点,欢迎企业能积极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转载自: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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