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食品用塑料包装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

   2011-06-04 44
核心提示:  12月2日至3日,安徽省质监局在合肥举办了第一期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企业宣贯会,标志着食品用塑料包装、

  12月2日至3日,安徽省质监局在合肥举办了第一期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企业宣贯会,标志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9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2006年第133号),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制定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首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3类39个产品。

  安徽省质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总局做好企业普查、发证宣贯、审查员培训等有关工作,深入发动和督促有关企业建立必需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条件,建立严格的原材料进厂验收制度,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从原料、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标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并督促企业积极申办生产许可证,确保食品包装、容器市场准入制度顺利启动。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从现在开始即可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可到质检总局网站下载专区食品生产监管司产品管理处部分下载。

转载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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