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市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

   2011-06-04 49
核心提示:  近日,山东省莱芜市质量技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4家食品用塑料包装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是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企业、

  近日,山东省莱芜市质量技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4家食品用塑料包装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是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回收塑料加工企业、各种非法生产加工食品包装、容器和回收塑料的黑窝点。

  莱芜市质量技监局对存在无标生产、无原始记录、无出厂检验等问题的个别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并要求企业必须做到六个严禁和二要二不准。

  六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废旧光盘等回收料;严禁使用酚醛树脂;严禁使用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等来路不明的原料;严禁使用不经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原料;严禁将非食品用产品的设备用于生产食品包装容器;严禁无标生产。

  二要二不准即一要建立销售记录、台账,不准将回收塑料销售给食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二要在产品外包装的醒目位置上标注“不得用于食品包装容器”字样,不准将回收材料冒充食品用材料销售给食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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