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中国食品包装十大新闻事件

   2011-06-07 91
核心提示:2月5日讯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大事小事、好事坏事、国内国外都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事情,特别是包装领域,中国出台了许

2月5日讯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大事小事、好事坏事、国内国外都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事情,特别是包装领域,中国出台了许多新的政策和法规。人们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关注食品包装安全,关注包装给我们生活带来的环境与资源问题。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经过大量资料整理、认真筛选和评比,推出了“2008年度中国食品包装十大新闻事件”,望大家09年继续关注包装问题,特别是食品包装的资源、安全与环境问题,为实现包装“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安全化”的四化目标而做出不懈的努力!

  1.2008年1月1日起,39种食品用塑料制品实行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QS”,未获证企业不得生产,经营者不得经营。

  从2008年1月1号开始,一次性塑料餐具、塑料奶瓶、各种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塑料菜板、矿泉水瓶、编织袋、密胺餐具等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产品明显位置以及包装上要注明“QS”标志及编号,否则将面临最少10万元的处罚。截至2008年底已有6000多家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证,但还有四分之三未获证企业在继续违法生产,特别是食品用塑料袋、编织袋以及快餐盒和密胺餐具等问题严重。

  2.中国出口日本水饺多人中毒,疑人为利用包装物投毒抄作

  2008年1月底2月初,日本人在食用了中国河北省天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速冻水饺后,先后出现了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其中一名5岁女孩还一度“丧失意志”。有媒体称,有剧毒农药在生产包装过程中被混入水饺。日本全国35个都道府县有451人报告因吃了这种水饺后出现了头晕呕吐等不适症状。日本方面表示,在中毒者的呕吐物和水饺包装袋中检测出了甲胺磷,这是一种有毒农用杀虫剂。经检查,部分水饺包装袋上有直径约3毫米的小孔,小孔开口方向朝内。另外,包装袋内盛放水饺的托盘上也有一个直径1毫米的小孔。中国警方通过一系列调查,认为很有可能是“有人故意投毒”。此事件对中国食品出口造成很大打击,同时也为我们食品安全以及包装安全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离不开包装安全。

  3.消毒餐具存诸多隐患,生产管理急需规范

  现如今,人们去饭馆就餐时,对碗、骨碟、茶杯、酒杯、汤勺、筷子这样的“六件套”早已不再陌生。由于“卫生餐具”消费市场在近两年来迅速膨胀,使得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不法经营者便靠低价从中牟取暴利,影响消费者就餐卫生安全。为此,环保专家董金狮经过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大量调查分析后建议,卫生部门应对“卫生餐具”制定行业卫生标准,督促行业健康发展。在市场尚未规范的状态下,社会各界要互相监督,饭店经营者应具备合格的消毒设施和卫生条件。消费者也要学会辨别卫生餐具是否卫生:①看包装。上面应印有生产厂家的明确信息,如厂址、电话等;将餐具打开后,看有无水滴、油污。有水滴的肯定是不合格产品,因为餐具经高温消毒烘干后不可能会有水滴;有油污的就是没洗干净的;②闻气味。如果有刺鼻的异味儿,则可能是使用了漂白粉;③摸手感。合格的消毒餐具摸起来手感应是涩的,如果没有滑腻感,表明油渍、洗涤剂都被洗掉了。如果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信息,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20,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协助查处。

  4.“限塑令”生效改变消费观念,超市市场喜忧参半需规范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解决塑料袋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同时禁止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3个标准。发改委修订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中国淘汰类产业目录。同时,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制定了商务部8号令《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北京环保餐具联合组织和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先后举行“食品包装安全与塑料购物袋交流推广会”(6月5日)、“绿色北京,减塑行动”以及“限塑六个月市场‘心’行动”等大型活动宣传国家政策及环保知识。目前塑料袋的用量总体减少明显,消费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超市商场用量减少一半以上,但农贸批发市场需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市场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限塑政策。

  5.迎绿色奥运推荐绿色包装,保包装安全打击有毒餐具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第503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保证奥运食品安全以及使用绿色装,中国饭店协会于2008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奥运饭店承诺践诺以及推广使用深圳迅宝环保餐具研讨推荐会,90多家奥运饭店使用了安全环保的快餐容器。北京环保餐具联合组织于2008年7月与天津市静海县政府共同组织了政府办、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食药监局、电力公司、企业所在乡镇政府等13个部门参加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执法车辆12辆,检查企业7家,下发封存设备通知书7份,取缔违规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4家,现场查获劣质餐盒156600个,模具178块,原辅材料1150余公斤,外包装纸箱1880个,对没收的货值10余万元的不合格成品、原材料进行了集中销毁,并对以上7家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为北京奥运的顺利召开以及环保餐具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劣质有毒产品的打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

  6.一次性塑料餐具合格近半,生产销售环节需加强监管

  从“3.15”一次性餐饮具市场抽查特别行动,到迎奥运配合工商局查处有毒及发泡餐饮具;从天津静海县一次性餐盒专项整治,到安徽怀宁一次性有毒餐盒被查出;从家乐福不合格食品包装何时下架,到12月对北京的10家农贸批发市场和5家生产企业共26家一次性塑料餐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无处不在的脚步和声音震撼着一次性餐具行业企业的灵魂。北京环保餐具联合组织本着“扶持优秀企业、拉动边缘企业、淘汰落后企业、关闭非法企业”的原则,使环保餐具行业有了明显的变化。

  经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检测,2008年12月份,由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和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共同抽样送检的26种样品中,有1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检测合格,分别是深圳迅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雁栖中央化学有限公司、天津育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北京通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京美宝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泉州梅洋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青岛百家塑胶有限公司、泉州敦煌纸塑有限公司、瑞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北京红军伟业餐具有限公司、北京康利创兴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普什宝枫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正耀高坡一次性餐具有限公司、北京永夏旗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1家企业生产的产品检测结果不合格,此次抽查检测合格率57.7%,不到六成。

  通过产品检测数据分析发现,四成以上不合格企业均是乙酸和正己烷蒸发残渣超标。乙酸蒸发残渣超标最严重的达到了5040mg/L,是标准要求不超过30mg/L的168倍,正己烷蒸发残渣超标最严重的为585mg/L,是标准要求不超过30mg/L的19.5倍。此次抽检还发现有些企业打着环保餐具或降解餐具的幌子而产品质量却存安全隐患,如常州龙骏天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纯牌”淀粉餐盒乙酸蒸发残渣高达256mg/L,超过国家标准8倍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严重隐患!蒸发残渣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在生产中大量使用工业级碳酸钙、工业级滑石粉、石蜡等有毒有害物质,甚至添加来源不明的废塑料等。

  为了消费者自身的健康,建议采购时首先看产品是否有QS标志及编号,其次看产品质量情况,对照“手摸软绵绵、一撕就破裂、有刺鼻异味”等劣质餐盒特性,增强对劣质餐盒的识别能力。

  7.“中国食品包装质量放心单位”和“中国食品包装设计之星”产生

  2008年10月18,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在国家质监总局有关检验机构、餐博会组委会及北京环保餐具联合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展览馆隆重举行了“第三届中国绿色包装论坛”。会上,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及组委会评选出十家“2008中国食品包装质量放心单位”和三家“中国食品包装设计之星单位”,并在论坛会期间进行颁奖,引导食品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获质量放心单位的企业分别是“深圳迅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央化学有限公司、天津育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北京正耀高坡一次性餐具有限公司、北京永夏旗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合益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北京通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驰腾工贸有限公司、北京环绿地塑料制品厂、安徽德琳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骏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获“设计之星单位”的企业是“台湾东联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育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深圳迅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8.儿童餐具用尿素制造,仿瓷餐具存安全隐患

  真正的密胺餐具由三聚氰胺树脂制造。为了了解仿瓷(密胺)餐具质量情况及生产企业的获证情况,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与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对北京5家连锁超市、8家批发市场销售的仿瓷(密胺)制品进行了两个多月的全面调研、测试和分析。调查发现,此次超市抽取的5个样品经检验都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但农贸批发市场只有5个样品是合格的,合格率仅占50%。核磁共振实验证明批发市场销售的十种仿瓷(密胺)制品全部使用了不能用于制作食品包装制品的脲醛树脂。送检的15个样品中仅3家使用了符合国家要求的密胺树脂,只占总样品总数的20%,也就是说80%企业违规使用了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包括部分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而未获证的企业所使用的原材料全部为不合格!

  结果公布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TVBS、京华时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南方都是报等40多家媒体就密胺餐具检测结果及相关问题采访了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为国家有关标准的更新制定以及质检部门的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违规使用原材料企业的打击探索了经验。

  9.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008年11月27日,中国发布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该标准代替GB9685-2003,将于2009年6月1日实施。

  新标准对2003版本做了大范围的修订,新增添加剂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标准主要参考了欧盟和美国相关标准。新标准中允许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添加剂种类从原来的65种增加到1000多种,其中塑料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从原来的38种增加到580种。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添加剂使用原则,要求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要达到包装材料在与食品接触时,在推荐的使用条件下,迁移到食品中的添加剂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且不得使食品发生性状改变等,同时在达到预期效果下应当尽量减少添加剂的使用量。

  在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明文规定了食品包装中的各类溶剂、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并指出未在规定中出现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包装用材料或容器。但我国目前正在使用的的类似包装标准与之相比明显落后。而且由于食品包装国家标准滞后,一些符合我国包装溶剂残留量标准规定的食品包装在使用过程中仍会存有异味,影响食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安全。从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上得知,目前我国每年有近24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达不到包装要求而受影响,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包装不符合绿色要求造成的。

  10.《循环经济促进法》几经周折终出台,生产消费政策和观念09年起要改变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且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经济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转变发展的开始。9月9日,作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配套法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立法听证会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该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后,有望在近期出台。

  为配合《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或修订有关配套法规和标准,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考核规定》、《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关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价格机制的意见》,以及涉及节水、节地、节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物回收与再利用、清洁生产等领域的有关标准。这些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划为26项,连同已经制定正在实施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划64项,合计为90项。此外,还有300多项相关标准列入今明两年的编制计划。这些配套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大大增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可操作性,从而改变企业以往的生产模式,改变人们的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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