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有“食品包装袋”字样的连卷袋开始投入使用

   2011-06-07 318
核心提示: 限塑令的实施使滥用塑料袋的现象有所缓解,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又联合下发限塑令补充规定,要求10月

“限塑令”的实施使滥用塑料袋的现象有所缓解,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又联合下发“限塑令”补充规定,要求10月1日起,超市不得再使用无标志的手撕袋。记者通过走访发现,这项规定在龙岗区已有实施,几家大型超市内,可看到带有“食品包装袋”字样的连卷袋。但不少消费者对有标识连卷袋的安全性,及“限塑令”补充规定对环境保护所起的效应仍持保留态度。

  昨日下午,记者在龙岗中心城一家商场超市采访时发现,在出售蔬菜的货架旁,印有“食品包装袋”字样的连卷袋已开始投入使用,但就在一旁销售水果的货架旁,无任何标志的空白连卷袋同时也仍在使用。记者就此询问了该超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收到不允许使用空白连卷袋的通知。

  记者又采访了几位正在超市购物的消费者,他们表示对国家关于“限塑令”补充规定的内容不很了解,但如果商场和超市的包装袋上印有“食品包装袋”或“食品专用”等字样的话,消费者在使用时会比较放心。26岁的丁先生则表示,对印有“食品包装袋”标志及字样的袋子装食物是否真的安全可靠持保留意见。理由是:连卷袋规定是必须免费提供给消费者,商场是否会基于成本的考虑而选购便宜的甚至不合规格的连卷袋给消费者使用?同时,丁先生认为,连卷袋的免费提供会给“滥用”埋下种子,对环境保护存在不利的一面。同意丁先生意见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部门7月10日发布的“限塑令”补充意见,10月1日起,手撕袋(连卷袋)除了明确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外,还要求卷袋上必须打上“食品用”字样和“QS”等标志,并免费提供给消费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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