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监局日前透露,自国家启动第一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以来,该省已有157家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
从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质监系统已全面展开对未获证企业生产销售行为的查处工作,其中,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无论是否加印“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到2008年底,所有取得“QS”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等处明确标识“QS”标志;凡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明示“食品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