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综编: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安排,从明年1月1日起,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目录中的39种产品,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标注“QS”标志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届时,对于无证产品,质监部门将予以严查。
39种包装得标“QS”
据了解,须获得“QS”证书的39种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包括商品零售包装袋,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夹链自封袋,包装用镀铝薄膜,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编织袋,用于包装方便面、膨化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食品的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塑料防盗瓶盖,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塑料菜板(PE、PP),饭盒、碗、盘、碟、杯等食品用工具等产品。据悉,
并不包括筷子、刀、叉、勺、托、吸管、果冻杯、酸奶杯等产品。
专家介绍,目前一批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已获证生产,譬如牛奶、方便面的包装。由于“QS”标注在包装袋产品的大包装上,消费者无法看到。但像塑料菜板、塑料杯等产品的“QS”标志,获证产品上市后,须明显标注,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查看。同时,对于超市大量用于盛散装食品的塑料包装袋,将强制其每个小包装标注“QS”,方可使用。
无“QS”将予以严查
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有关部门表示,明年1月起,将对市场上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将予以严查。
随着无证食品塑料包装袋“大限”降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使用街边现做现卖用于盛饭菜的透明状、很薄的塑料袋,这种塑料袋大多以PVC为原料加工而成。
据悉,PVC多数是再生废料,包括工业和医药废料,这种塑料袋多含有聚氯乙烯。而聚氯乙烯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遇到酸性和油性物质,有毒成分很容易被游离出来。接触热的食品,当温度超过50℃时,塑料袋里面的有毒成分就会渗出,污染食物;当温度达到80℃,会遇热熔解,释放出有毒物质。虽然这种危害一时看不出来,但长期使用必将引起食者慢性中毒。
记者14日从省质监部门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制品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QS”标志。届时,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如包装袋上无“QS”标志将被视为违规。
据了解,首批列入准入范围的有保鲜膜、塑料桶、食品包装袋、塑料奶瓶、一次性塑料餐具等39种产品。该制度从明年1月1日起将开始正式强制实施。明年起,凡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加贴“QS”标志,并标注“食品用”等相关标识。
在超市记者注意到,散装食品的塑料袋都没有标明是否是食品专用的,这一情况马上就会改变。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凡食品用塑料袋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并且必须有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的食品安全许可标志QS及编号。
元旦起扬州所有食品包装袋要有"QS"标志
再过几天,您要再去商场、超市购买食品时,或者在街头买早点、小吃时,可得细心留意盛放散装食品的塑料袋是否贴有QS标志。因为,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的食品塑料袋要统一穿有“QS”标志的“正装”,且要标注“食品用”的提示字样。记者昨天从扬州市质监局获悉,扬州市部分企业已开始申领“QS”证书。
在扬州市区部分卖场超市,记者注意到,不少直接盛放散装食品的塑料袋还都未标明是否是食品专用,也未有“QS”标志。在街头一些摊点上,热气腾腾的油条、包子装在花花绿绿的再生塑料袋中;刚刚出锅的“麻辣烫”,直接盛进套在泡沫塑料碗内的塑料袋中……这些现象许多人习以为常,但正是这些司空见惯的做法,使包装中的有害物质污染了食品,进而威胁消费者健康。不久前质检部门一次抽查结果表明,除一般塑料袋外,专用的食品包装袋抽检不合格率高达15%以上。
据了解,此次与食品塑料包装一起,须获得“QS”证书的有塑料奶瓶、保鲜膜、一次性塑料餐具、饮料瓶等39类产品。市质监局人员告诉记者,我市涉及此类行业的生产企业并不多,仅有近10家,目前已有数家企业开始申领“QS”证。从明年1月份起,相关部门将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将予以严查。
认证的商品不得销售 食品塑料包装缺“QS”
从2008年1月1日起,一次性塑料餐盒、塑料奶瓶、方便面包装袋等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且必须有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的食品安全许可标志QS及编号,没有取得QS认证的商品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但记者近日走访部分超市发现,多数食品塑料包装仍没有加贴QS标志。
记者在西岗区长春路某大型超市内看到,销售保鲜膜和微波炉用餐盒的专柜上,有3种商品没有加贴QS标志。在超市的各种散装食品的塑料包装上,也很少能看到QS标志。
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进入超市的塑料商品和超市用塑料包装品均有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虽然有的没有QS标志,但都可以证明是允许生产的才进入超市销售和使用。
随后,记者走访了中山区部分超市,同样的,在一些现场包装食品袋上以及托盘盒上,记者并没有看到QS标志。
同时,记者在本市一些蔬菜市场的熟食摊点前看到,无任何标志的塑料袋仍在使用,摊主认为“这些塑料袋都是食品袋,干净、省事”。
大连市质量监督检验局食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小作坊为了降低成本或加重分量,在塑料餐盒中加入工业级碳酸钙、石蜡等有害物质。长期使用这些餐盒的人群,易形成胆结石、肾结石或出现重金属中毒。实施QS准入体系,可以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包装在加贴QS标志上,有一个获得许可后12个月的加贴期。”该工作人员说,对于超市、市场的食品包装来说,也有一定的缓冲期。因此,目前对其还没有进行查处。
同时,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于2007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未加有QS标志的也是允许的。“现在我们主要进行呼吁,尚未确定对未加有QS标志的食品包装的查处时间。”该工作人员说,一旦缓冲期过去,质监局会按执行标准进行查处。记者张璐
明年1月起沈食品包装企业无QS认证将停产
百家食品包装企业未办QS认证
明年1月1日起,塑料袋、快餐盒、一次性口杯等食品包装制品的生产企业如果没有通过“QS”质量安全认证,将禁止生产或责令“下岗”。11月25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最后“通牒”:没有获证的企 业尽快办理“QS”质量安全认证,否则明年将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包装污染困扰消费者
皇姑区保安社区侯大妈每天早上都去农贸市场买菜。当看到热乎乎的熟食装在没有任何安全标志的有色塑料袋里,心里总有一个疑问:“这袋子会不会释放出有毒的化学物质?”
记者从北行农贸市场了解到,有色塑料袋一般4元可买30个,一次性杯子4元可买20多只。这些包装袋和容器只有一部分在外包装上简单标明生产厂家和地址,大多数则属于“三无”产品,有的还带有刺激性气味。尽管如此,一个专门批发塑料袋的摊主说:“我的生意不错,菜市场里卖菜、卖熟食、卖鱼肉的摊点都直接从这里进货。”
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很大
“目前市场上,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很大,很多食品均是在包装环节被污染的。”市质监局食品处工作人员介绍,在日常抽检过程中,检出的菌群超标食品大部分是由于包装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在沈阳现有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企业中,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是小企业。其中有的设备简陋、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更有甚者,一些企业为获取非法利润,违规使用回收料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长期反复使用这种包装容器,有毒有害物质会迁移到食物中,通过积累导致慢性中毒,尤其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发育不利。
尚有百余家企业未办许可证
据市质监局摸底调查,沈阳市有200多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企业,目前仅有近20家企业获得“QS”认证,还有100多家未申办许可证企业。
市质监局食品处工作人员介绍,首批列入须贴“QS”标志的食品接触材料涉及包装、容器、工具3大类39个品种。其中包括饮用水桶、零售食品包装袋、方便面袋、膨化食品袋、一次性餐饮具、塑料奶瓶、儿童餐具和学生餐具等产品。
上述这些产品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