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质检局获悉,《食品标识标注规定》有望年内实施。新规首次强制性规定:凡是含蜂皇浆、咖啡因、脱脂乳等易过敏食品必须标注“过敏提示”,违者最高罚款1万元。这意味着:“过敏提示”即将成为食品包装的必需标注语之一。
记者调查 大多数人不知道“过敏提示”
昨日记者在一些超市看到,纯内资企业生产的食品标签上还找不到过敏提示语,而在一些合资或者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食品包装上则有此类提示语。如由美国卡夫食品公司在国内生产的奥利奥、趣多多、太平梳打饼干等食品包装上,都会在配料表旁标明:此生产线同时加工含有花生、芝麻、蛋制品及芹菜等产品;法国达能在国内生产的休闲食品、康师傅在内地生产的饼干上也都标明:可能含有微量贝壳海产品成分。
记者在超市询问了十多名消费者,绝大多数人表示,购买食品时他们只关注口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基本不关心配料表,至于过敏提示,他们都表示“没听说过”。只有一位消费者说,她刚刚开始关注过敏提示。
专业人士 发达国家早就对此有要求
据南昌大学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介绍,一些发达国家早就对食品包装上的过敏提示作出强制要求。这次我国即将出台的新规对含蜂皇浆、咖啡因、脱脂乳等过敏源的食品做了标注“过敏提示”的强制性规范。其中,含蜂皇浆的食品应标注“该产品含蜂皇浆,可能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尤其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等字样;添加咖啡因的饮料 (除标注咖啡因含量外)应标注“该食品添加咖啡因,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