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过敏提示”有望年内实行

   2011-06-07 102
核心提示: 消费者有望告别喝咖啡导致皮肤红肿却投诉无门的尴尬现状。记者7月31日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标识标注规定》有望年内实

消费者有望告别“喝咖啡导致皮肤红肿却投诉无门”的尴尬现状。记者7月31日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标识标注规定》有望年内实施,新规首次强制性规定:凡是含蜂皇浆、咖啡因、脱脂乳等易过敏食品必须标注“过敏提示”,违者最高罚款1万元;而伪造、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最高可罚3万元。

新规对含蜂皇浆、咖啡因、脱脂乳等过敏源的食品做了标注“过敏提示”的强制性规范。其中,含蜂皇浆的食品应标注“该产品含蜂皇浆,可能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尤其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等字样;添加咖啡因的饮料 (除标注咖啡因含量外)应标注“该食品添加咖啡因,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等字样。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技术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服务体系  |  会员服务  |  技术咨询  |  合作伙伴  |  联系方式  |  汇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豫ICP备202003437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