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0日,河南省临颍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接到漯河福美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投诉,声称该公司使用的食品包装袋存在质量问题(气味难闻),执法人员立即对漯河福美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库存包装进行抽样检测,并通知承印单位到场核实。
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 漯河福美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所用的包装袋溶剂残留总量及苯类溶剂残留量均不合格。现已帮助企业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调解承印单位向漯河福美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食品的安全实际上不单单是食品本身的问题,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各类包装材料的质量有时恰恰是食品质量事件的罪魁。为更全面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6年7月制定并下发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决定率先对占食品包装材料最大份额的塑料包装产品实施市场准入,从而更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