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揣着商业目的的“包装公司”,动辄“买”下某“星”,却忘却了民族审美的习惯与国人精神消费的心理,把大街上做买卖的吆喝一字不改地“掺”给歌星。除了“包装者”、歌者自我感觉良好外,换来的却是台下一片唏嘘……
还有那耍贫嘴的、扭捏的、不男不女的,统统记入“包装”的功劳簿,实际上是“衣”不得“体”。
“包装”是“加工”而非“洗尽”。若本无功底,光靠“包装”,充其量也是“假冒伪劣”,若底蕴足,又何须“包装”?若还“差一截”包包装亦可,但不要舍本“经营”。否则,“包装”得再新鲜、体面,细品味却无独特之处,最终也还是“推销”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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