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系列谈(之二)

   2011-06-07 7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工作,提高工作有效性,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市场准入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工作,提高工作有效性,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市场准入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在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和若干成员单位组成。主任委员单位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担任;副主任委员单位由中国塑料轻工业协会复合膜制品专业委员会和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担任。

 成员单位有:中国包装联合会、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和浙江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院(浙江)。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审查机构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浙江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院(浙江)四家单位承担。

  各审查机构分工如下: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负责组织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江苏、湖南、甘肃、青海、宁夏、重庆、四川、贵州15省有关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负责组织上海、安徽、山东、福建、海南、广西、云南、湖北、江西、河南、陕西、山西、新疆、西藏14省有关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负责广东省有关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浙江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院(浙江)负责浙江省有关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系列谈(之一)


转载自: 食品包装审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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