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相关产品也要有“QS”标志

   2011-06-07 83
核心提示: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现场颁发了生产许可证证书,今后食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现场颁发了生产许可证证书,今后食品相关产品也要认“QS”标志了。

  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对食品安全影响重大,而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起码的质量保证能力和条件。针对这种情况,去年7月18日,质检总局正式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首批通过市场准入,取得生产许可证的29家企业,均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申请准入的产品共有97个,覆盖了本次实施准入的全部39个产品品种。今后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应认准标有“QS”标志的产品。

  质检总局将于2007年8月底开始,对此次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

  另外,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启动后,国家质检总局还将逐步对纸、金属、玻璃、陶瓷等各类材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转载自: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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