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包装新年起面对多种新措施

   2011-06-07 88
核心提示: 没完没了的食品安全问题,促使中国推出各种最终在食品包装上表现的措施,其中液态奶生产日期将实施新标准。   近两年来,食品

没完没了的食品安全问题,促使中国推出各种最终在食品包装上表现的措施,其中液态奶生产日期将实施新标准。

  近两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几乎从来不乏热点话题,从某程度看暴露出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的态势。随着新年的即将来临,各种针对食品安全而最终在食品包装上表现的措施即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再有13类商品加入QS体系

  从2007年1月1日起,包括茶叶、葡萄酒、水产品在内的13类商品外包装上必须贴有QS标志才能进行销售。这是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加入QS体系的产品,包括糖果、啤酒、黄酒、葡萄酒和果酒、蜜饯、咖啡、可可制品、淀粉和淀粉制品、炒货、水产品、蛋制品、茶叶、酱腌菜。前两批已经要求贴有QS标志的产品分别为:于2004年4月1日加入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产品,以及于2005年1月1日加入的10类产品,其中主要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和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及速冻米面制品。

  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2007年8月底开始,对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进行无证查处,使用此类无证产品或是无证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将受到查处。

液态奶生产日期定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26日发布公告称,从2007年1月1日起,液态奶产品包装的生产日期应当标注为该产品的灌装日期。

  根据公告,液态奶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必须清晰地标明在包装的显著位置上。公告同时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督促检查,通过巡查、回访、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指导企业依法生产。

  公告指出,一经发现企业在液态奶包装上违规标注生产日期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给予最高可至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商品包装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另外,从200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商品包装将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据《信息时报》报道,针对近日中国部分地区出现的“红心蛋”等食品安全问题,为进一步确保出口禽蛋及其制品的质量安全,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备案管理+日常监管”的检验检疫模式。从明年1月1日起,在运输包装和货架销售包装上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卫生注册登记号,养殖场名称、地址、备案号,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并加贴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激光防伪检验检疫标志。

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标识最终都要在食品包装上表现出来,然而,包装所能表现出来的只是印刷或粘贴上的标示而已,我们期待,这些包含着公众信赖力的监督、管理、准入制度的实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使人们不再因吃饭问题提心吊胆。


转载自:雅式工业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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