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品包装袋可放心使用

   2011-06-07 63
核心提示:  安徽省质监局2005年第四季度质量抽查表明,食品包装袋质量稳定,大家可以放心使用。  安徽省质监局共抽查了91组食品包装袋

  安徽省质监局2005年第四季度质量抽查表明,食品包装袋质量稳定,大家可以放心使用。

  安徽省质监局共抽查了91组食品包装袋,经检验,合格88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7%%。其中,单层食品袋(膜)抽样合格率为100%%;复合食品袋(膜)抽样合格率为95%%。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苯类溶剂残留量。

  “苯”是国家规定的二类致癌物之一,超标的苯对人体最大的危害是容易引发癌症一类疾病,特别是血液系统疾病,如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当前我国90%%以上的食品包装中,苯含量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苯会在油墨稀释剂和黏合剂中出现,如果生产企业没有留出足够的时间让苯在生产过程中挥发掉,则苯会在成品中继续残留。

  此次抽查的部分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企业有:安徽国泰印务有限公司生产的BOPP/CPP复合型纯正牛奶薄脆食品包装袋;巢湖市扬名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2.5×49(cm)食品包装袋。

  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有:桐城市宜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凉山大众茶食品包装袋和清凉山磨锅茶食品包装袋;桐城市龙翔复合包装厂生产的生粉食品包装袋等。

  据新华电春节临近,很多市民已经开始置办年货了。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许多人在购买年货时注意到了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努力去辨识是不是三无产品,但是,还有不少人并不知道看一看所购买的食品是不是有QS标志。消协提醒,要尽量购买标有QS标志的食品。

  据消协有关人士介绍说,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在安全食品上推行QS标识,如果发现了没有按规定标注QS标志的食品,可以向质监部门进行举报,只有带QS标志的才是安全食品。

  列入标注QS标志的商品有: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用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和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和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等。


信息来源:pac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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