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说,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凡江苏省辖区内从事上述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贴(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通告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过程、原材料把关、执行产品标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要求等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其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条件且其产品经全项目检验合格的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