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出口商品的包装设计

   2011-06-06 51
核心提示:包装,如罐,盒,携带式包装,如在包装上附有提手的装置,如易开包装,如易拉罐、喷雾包装,用于流体商品,配套包装,即将不同规



包装,如罐,盒,携带式包装,如在包装上附有提手的装置,如易开包装,如易拉罐、喷雾包装,用于流体商品,配套包装,即将不同规格的商品配套装于同一包装内,礼品包装,多采用华丽名贵的装饰,复用于包装,这种包装除了用用销售外,还可用于存放其它商品或供众观赏等多种用途。除了包装的式样外,在销售包装上一般还附有装潢画面,不仅要美观大方,富有工艺吸引力,突出商品特点,不要适应有关商品民族习惯和爱好。当然,在销售包装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品名、品牌、产地、数量级、规格化、成分和使用方法等。使用的文字必须简明扼要、简单易懂,必要时可中外文字并用,同时,还应注意有关国家标签管理的规定。目前在零售市场上,商品的销售包装通常印有条形码。条形码(UPC/EAN)就是在商品包装上打印的一组黑白、粗细间隔不等的平等线条,下面配有数字的标记。条形码通过光扫描设备,可以识别判断该产品的产地、厂家及有关商品的属性,并可查询商品单价进行货款结算,能够更有效主客户服务,提高货物管理效率。目前发达国家已经普遍采用条形码,条形码要想进入国际标准的要求,不要符合国外超市自动扫描贯彻的要求,否则即使是名优产品也吸能是当作低档商品商品进入廉价商店。

在国际贸易中,包装条件往往是买卖合同的条款之一,做好包装工作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内容,根据有些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卖方所交货物未按约定条件包装,或货物包装与行业习惯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 此外,实用美观的包装可以增加商品的附加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口科技文化水平,达到宣传美化商品、吸引顾客、扩大销售的目的。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在国家贸易中都不能对商品的包装掉以轻心。(文/沈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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