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印刷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今起强制实施

   2011-06-04 253
核心提示:自2010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将强制实施。从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了解
自2010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将强制实施。从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了解到,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印刷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此标准系我国首个地方性相关标准。

  该标准依据印刷版式和承印材料的不同,规定了不同印刷油墨的VOCs含量限值、工艺过程的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VOCs浓度限值,提出了VOCs监测方法及印刷行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该标准对现有污染源和新建污染源分时段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对现有污染源的标准宽于新建污染源,给予现有企业两年多的过渡时间。

  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地方标准,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淘汰部分规模小、污染严重、技术水平低下的中小印刷企业,进而有利于推动广东印刷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同时有利于印刷企业通过发展绿色印刷开拓海外市场。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技术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服务体系  |  会员服务  |  技术咨询  |  合作伙伴  |  联系方式  |  汇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豫ICP备202003437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