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等六类世博会物资可免税进境

   2011-06-04 97
核心提示:  上海海关于近日在此间公开了由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物资通关须知》。根据规定,六类世博会物资可免税进境。

  上海海关于近日在此间公开了由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物资通关须知》。根据规定,六类世博会物资可免税进境。

  一是捐赠物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捐赠给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的用于世博会的进口物资,由世博局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捐赠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赠送函、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进口物资证明”和进口物资清单,海关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物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二是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对境外参展方进境与世博会有关、用于展览活动、在世博会园区内使用且不流入国内市场的宣传品、设计图纸等印刷品和音像制品,海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在合理数量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是建筑材料及设备。对境外参展方在世博会园区内进行展馆建设、布展所必须进口的建筑装饰材料、固定安装设备,海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范围、数量,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是展示用工艺品和食品。对国际展览局、参展国和地区在世博会园区内举办展示活动所必须进口的民族工艺品、风味食品等,海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具体品种、数量和金额,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五是展览用品、对展览活动中的小件样品,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布置、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展览期间免费向观众散发的有关宣传品,供展览会使用的档案、表格及其它文件,海关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六是个人自用物品,包括随身携带进境的个人物品,通过分运行李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私人之间寄递的个人物品等。对寄自国外的邮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对寄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4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

  据上海海关福海关长陈旭东介绍,预计今年8月至明年4月,将是相关世博会物资进境的高峰期。截至今年上半年,上海海关已验放进境世博会物资共23批,总值561.56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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