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真空、真空充气包装机的型号、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腔式的真空、真空充气包装机(以下简称包装机),该机型采用复合薄膜作为包装材料进行真空或真空充气后的热封包装。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等
(三)本标准涉及到的术语
3.1真空室的最低绝对压强 lowest absolute pressure of vacuum chamber
在外界标准大气压下,在额定时间(表1所列时间)内抽真空至最低时真空室的压强。
3.2真空室压强增量 increment pressure in vacuum chamber
在外界标准大气压下,真空室的初始压强为1kPa经1min泄漏,其压强的增加值。
3.3包装能力 capacity
在外界标准大气压下,真空室内的绝对压强达到1kPa时,一个工作循环所需要的时间。
(四)型号、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号及型式:包装机的型号编制按GB/T 7311的规定。
4.2基本参数应包含如下项目:
a)真空室的最低绝对压强(简称压强):kPa;
b)真空室有效尺寸(长×宽×高):mm;
c)热封条有效尺寸(长×宽):mm;
d)热封条数(单室热封条数):条;
e)两热封条中心距(单条为热封条中心至对面真空室内壁的距离):mm ;
f)包装能力:s/次;
g)功率:kW;
h)真空泵抽气速率:m3/h;
i)工作电压、频率:V、Hz。
(五)技术要求
5.1包装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2在外界标准大气压下,当真空室的最低绝对压强不大于1kPa时,真空室抽气时间不得大于表1所列数值。
表1
5.3在外界标准大气压下,真空室的初始压强1 kPa时停止抽真空,经1 min泄漏,其压强增量不得大于表2所列数值。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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