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包装容器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2011-06-04 76
核心提示:  《包装容器固碱钢桶》和《包装容器工业用薄钢板圆罐》2项国家标准审查会议于2006年7月1 4 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国家标

  《包装容器固碱钢桶》和《包装容器工业用薄钢板圆罐》2项国家标准审查会议于2006年7月1 4 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包装联合会制桶分会、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以及部分生产厂家共计1 4个单位,2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秘书长王利主持会议。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姚晓静主任到会。经与会代表认真、仔细地审查,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由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起草的《包装容器 固碱钢桶》和《包装容器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2项国家标准, 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

《包装容器固碱钢桶》和《包装容器工业用薄钢板圆罐》2项国家标准适用于盛装工业用固体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钢桶的设计、生产和验收。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属于危险化学品, 自解放以来, 由于体制和其他一些原因,我国在危险化学品标准方面与国际上有较大差别。两个包装标准修订的主导思想是: 跟踪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识制度,参考国际先进的化学品管理模式,结合国内实际将其转化成为我国的国家标准。修订标准时考虑到与国际贸易接轨的要求, 因此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的相关部分完成修订,2项标准分别代替GB/T 15915—1995《包装容器 固碱钢桶》和G B/T151 70—1994 《包装容器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新准修订的两个包装标准与前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外观不要求;

2材料不要求;

3取消A 型封闭器:

4 考虑到标准应与国际贸易接轨的要求,将原抽样方案取消,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采用的抽样方案抽样。

此次审查通过的《包装容器固碱钢桶》和《包装容器工业用薄钢板圆罐》2项国家标准水平为国际水平。

转载自: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技术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服务体系  |  会员服务  |  技术咨询  |  合作伙伴  |  联系方式  |  汇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豫ICP备202003437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