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标签国标 延期一年实施

   2011-06-04 78
核心提示: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原定今年10月1日实施 但由于“准备工作尚未完成”———  日前,记者在一些超市看到,大部分酒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原定今年10月1日实施 但由于“准备工作尚未完成”———

  日前,记者在一些超市看到,大部分酒瓶上印上了“防止爆瓶”等警示语,但并没有“饮酒有害健康”等劝说语。同时,记者获悉,由于实施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延期至明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于2005年9月15日正式发布,原计划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在家乐福、物美、京客隆等超市发现,大部分酒瓶上已经更换了印有“切勿撞击,防止爆瓶”字样的警示语,但在几家超市,啤酒、白酒、葡萄酒等几大类酒的酒瓶上均没有发现“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劝说语。

  记者在超市内随机采访了20余名消费者,大部分人对酒瓶上要印劝说语的新规定尚不知情。正在挑选红酒的季先生告诉记者,他连啤酒瓶上的警示语也从未注意过,因为“警示语字号太小了”。

  据燕京啤酒销售商孙先生介绍,由于各家酒类公司的酒瓶标签都是批量印刷的,每种标签一次印刷量在上百万张,所以,各类标签的库存量很大。目前,大多数公司已经停止印刷旧标签,但现在库存标签仍可使用很长时间。

  记者随后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件——国标委农轻[2006]57号之通知,由于“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尚未完成”,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实施。

  背景链接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于2005年9月15日正式发布,该强制性国标替代了1989年发布的《饮料酒标签标准》这一旧的国家标准。

  《通则》要求玻璃瓶包装的啤酒标示“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的警示语,同时推荐在酒类标签上标出劝说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

信息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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