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已正式实施两年。这个被国人称为“限塑令”的规定曾在解决我国塑料购物袋泛滥成灾的问题上取得过很大成绩。近日,武进对辖区内8家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规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情况。
根据《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大于等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的标识需要明确袋的名称、标准号、规格、标志等,如普通塑料购物袋、含有回收塑料的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淀粉含量应不小于15%)、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在袋上明示“食品用”字样等。
此次检查再次向企业宣传国家“限塑令”有关内容,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同时要求企业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认真落实整改。通过这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除一家企业停产外,其他企业都能按标准和生产许可证要求组织生产,未发现违规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