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氯碱工业环保技术和措施

   2011-05-22 37
从中国化工防治污染技术协会获悉,“十五”期间我国氯碱工业环保技术和措施是:

  (1)新建、扩建与改造的烧碱装置,应争取采用离子膜法。禁止建设年产1万吨以下的烧碱生产装置。

  (2)烧碱生产中应积极使用洗精盐替代原盐作原料,使盐泥产生量由目前每吨烧碱40-50kg降至15-20kg。

  (3)改造盐水精制工艺,采用多次水洗、沉降压滤等措施处理盐泥,使盐泥中含NaC1降低到1-2g/L。洗涤水回用于化盐工序,盐泥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堆存。

  (4)现有隔膜法生产烧碱装置排出的石棉绒废水,采用重力沉降真空吸滤或离心过滤等方法尽最大可能全部回收石棉绒,使废水中石棉绒由原来的3-8g/L降到0.2-0.3g/L。

  (5)新建、扩建的聚氯乙烯装置,应尽可能靠近乙烯产地,或经济上可行外进二氯乙烷、氯乙烯,采用乙烯氧氯化法。电价便宜的地区,能适应市场的竞争,也可采用乙炔法。

  (6)禁止建设开放式电石炉和年产1万吨以下的电石炉。

  (7)新建或扩建的密闭式电石炉、必须采用成熟的炉气净化及干法除尘等先进技术与设备,配套建成余热利用装置,防止粉尘和炉气的污染。

  (8)现有大型开放式电石炉应在2005年前全部改成密闭式电石炉,采用国内成熟的炉气净化及干法除尘技术,回收炉气作燃料或综合利用余热。

  (9)乙炔法生产氯乙烯的含汞废水,采用铁还原法和法性炭吸附法消除汞的污染,处理后汞的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合格率达100%。

  (10)电石废水的处理采用氧化法或循环回用法。处理后废水回用于生产。电石渣经脱水后,送回转窑煅烧制生石灰,回用于电石生产,或用作水泥等建筑材料。

  (11)氯乙烯精馏过程,塔顶排出高浓度的VCM(最高可达30-50%),采用活性炭纤维进行吸附回收,使处理后尾气中VCM含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12)推广合成盐酸生产的三段吸收流程,根治酸性废水。

  (13)采用沉淀、絮凝、吸收、焚烧、生化处理等方法治理四氯化碳、三氯化铁、氯仿等污染严重产品的“三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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