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最近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提出,按照"进退有序"的原则,对国有经济在196个工业中所处的地位,从战略布局上进行调整。
调整是采用对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进行量化分析,并以控制力系数作为参照依据,用功效系数法和专家调查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行业进退序列及分类:
第一类是国有工业垄断或以垄断为主的有15个行业,如天然原油开采业、电力供应业、武器弹药制造业、自来水供应业等,其中轻工业被列入的是卷烟制造业。
第二类是国有工业无须垄断经营,但应保持一定控制力的有35个行业,如电子、石油化工、汽车、新兴材料、计算机技术、生物医药等,其中轻工业被列入的是: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采盐业、盐加工等。
第三和第四类基本上都是一般性的竞争行业,国有经济应该从中退出,被定义为进退类别,共有146个行业。其中允许适度存在,即通过"抓大放小"方针,逐步减少比重的有89个行业(即第3类),轻工业被列入的有:制糖业、发醇制品业、造纸业、日用电器制造业、陶瓷制造业、摩托车制造业、自行车制造业、文化用品制造业、轻纺专业设备制造业、塑料薄膜制造业、印刷业等;另一部分57个行业(即为第四类),国有经济应逐步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