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十五"期间我国氯碱工业应采取的环保技术及措施:
1.新建、扩建与改造的烧碱装置,应争取采用离子膜法。禁止建设年产1万吨以下的烧碱生产装置。
2.烧碱生产中应积极使用洗精盐替代原盐作原料,使盐泥产生量由目前每吨烧碱40-50kg降至15-20kg。
3.改造盐水精制工艺,采用多次水洗、沉降压滤等措施处理盐泥,使盐泥中含NaC1降低到1-2g/L。洗涤水回用于化盐工序,盐泥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堆存。
4.现有隔膜法生产烧碱装置排出的石棉绒废水,采用重力沉降真空吸滤或离心过滤等方法,尽最大可能全部回收石棉绒,使废水中石棉绒由原来的3-8g/L降到0.2-0.3g/L。
5.新建、扩建的聚氯乙烯装置,应尽可能靠近乙烯产地,或经济上可行、外进二氯乙烷、氯乙烯,采用乙烯氧氯化法。电价便宜的地区,能适应市场的竞争,也可采用乙炔法。
6.禁止建设开放式电炉和年产1万吨以下的电石炉。
7.新建或扩建的密闭式电石炉,必须采用成熟的炉气净化及干法除尘等先进技术与设备,并配套建成余热利用装置,防止粉尘和炉气的污染。
8.现有大型开放式电石炉应在2005年前全部改成密闭式电石炉,采用国内成熟的炉气净化及干法除尘技术,回收炉气作燃料或综合利用余热。
9.乙炔法生产氯乙烯的含汞废水,采用铁屑还原法和活性炭吸附法消除汞的污染,处理后汞的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合格率要达到100%。
10.电石废水的处理采用氧化法或循环回用法。处理后废水回用于生产;电石渣经脱水后,送回转窑煅烧制生石灰,回用于电石生产,或用作水泥等建筑材料。
11.氯乙烯精馏过程,塔顶排出高浓度的VCM(最高可达30%-50%),采用活性炭纤维进行吸附回收,使处理尾气中VCM含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12.推广合成盐酸生产的三段吸收流程,根治酸性废水。
13.采用沉淀、絮凝、吸收、焚烧、生化处理等方法治理四氟化碳、三氯化铁、氯仿等污染严重产品的“三废”。(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