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GB 13432-1992】

   2011-06-04 71
核心提示: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销售包装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销售包装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如低糖食品、低钠食品、低谷蛋白食品)的标签。  

2 引用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术语  

3.1 特殊营养食品

  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  

3.2 营养素

  指构成食品成分的物质,用来保持人体的正常代谢。通常分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和维生素五大类。  

3.3 其他术语

  与GB 7718第2.1至2.9条同。  

4 基本原则

  特殊营养食品的标签,除必须遵循GB 7718第3章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4.1 必须标明产品在保质期内所能保证的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  

4.2 不得暗示食用该食品可以不经医务人员、营养专家或其他有关人员的指导。  

4.3 不得标注以下内容:  

4.3.1 对某种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  

4.3.2 “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用语。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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