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要看标签,以便从中了解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品标签通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新通则采用国际标准,规定食品标签至少应该包括食品名称、产品标准号、配料清单、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六大要素”。修订后的通则强调了标示食品名称的字号。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商标名称”等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正式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澄汁饮料”中的“橙汁”、“饮料”,“巧克力夹心饼干”中的“巧克力”、“夹心饼干”,都应该使用同一字号。
新标准要求,消费者关心的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必须标示具体名称;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按年、月、日顺序清晰标明在包装物上的具体部位;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名或地区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