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标签新标准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1-06-04 68
核心提示:  为了规范食品市场,确保食品安全,河南省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为了规范食品市场,确保食品安全,河南省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今后凡不符合新标准的食品一律不准上市。

  据介绍,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
、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除要求预包装食品袋上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项目外,还规定了具体的标注方法,如,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应明显地标示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对使用防腐剂的食品,要明确标出“具体名称”和规定代码;对于进口食品,食品标签中若同时使用外文,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且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所有配料甚至包括水,不论量的多少必须标注,特殊营养食品必须标注特殊成分含量等等。

信息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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