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质监部门检查食品塑料包装问题不少

   2011-06-03 1230
核心提示: 潍坊新闻网12月7日讯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日前

潍坊新闻网12月7日讯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日前昌乐县质监局对辖区内食品塑料包装生产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三家企业无证生产,个体批发和快餐业使用无证塑料包装情况尤为突出。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保鲜膜,一次性餐盒等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强制性实施市场准入,未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检查发现,目前该县共有食品用塑料包装袋生产企业4家,只有1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部门对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3家生产企业已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根据企业的现实条件,积极帮助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

在使用环节方面,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加贴了QS标志,卖场有完整的索证索票和检验报告,质量上有保证;但是个体批发部销售的塑料包装制品质量则参差不齐,十余家批发部经销的塑料包装制品均没有QS标志,索证索票不完全,无法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而被检查的二十个体快餐店业主,其使用的一次性餐盒既无进货票据,也无QS标志,质量更无法得到保证。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质监部门责令业主立即停止使用,并将无证产品予以查封。

(记者潘来奎 通讯员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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