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起食品用塑料袋实行市场准入

   2011-06-03 1090
核心提示: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  从明年1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袋将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

 从明年1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袋将实行市场准入,届时,石家庄市质监部门将对无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以及和食品有关的包装物生产企业进行查处。目前,该市已有新投产、新转产上述此类产品的企业前往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使用街边摊点用于盛饭菜的透明状塑料袋。这些摊点上使用的透明状塑料袋都是以PVC为原料加工而成的。PVC多数是再生废料,包括工业和医药废料,这些废料大多含有聚氯乙烯。聚氯乙烯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遇到酸性和油性物质,有毒成分就很容易游离出来。如接触到热的食品,当温度超过50℃时,塑料袋里面的有毒成分就会渗出,污染食物。虽然这种危害一时还看不出来,但长期使用可能会引起慢性中毒。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部分食品用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以及和食品有关的包装物将被列入市场准入产品,并要求强制加贴QS标志后才可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上市销售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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