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及其制品列入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2011-06-03 930
核心提示: 商务部、海关总署12月21日联合公布今年以来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

商务部、海关总署12月21日联合公布今年以来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涉及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

 该目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两高一资”产品,塑料及其制品也被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鞋靴类、杂项制品等。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从总体上看,此举将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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