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宣贯会

   2011-06-03 1170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补充通知》(质检食监函[2007]77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进行调整。根据《补充通知》精神,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的实地核查将由市局组织开展,市质检院将承担发证检验工作。《补充通知》还对《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行了修改。为做好《补充通知》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本市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导和帮助本市相关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8月3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宣贯会,宣贯了《补充通知》,请专家重点讲解了实地核查要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准备申请材料的注意事项、抽样要求以及获证企业的证后管理要求等内容,并当场进行了答疑。本市发证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各区县监管人员代表、审查员以及本市近200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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